致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了切实保护好古建筑,根据上级要求,我局草拟了《进贤县文物古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你们征求30天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以书面方式反馈至我局,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沟通对接。
联系人:孔达宏,电话85622613,13699559162
电子邮箱:670007631@qq.com
附件:关于征求《进贤县文物古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