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和《江西省地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7月22日至8月17日,对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县教体局、县科工信局、县红十字会3个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了书面承诺,进贤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县本级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2023年度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年收入总计717608万元。其中:
(1)2023年全县一般预算收入23248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4.25%,较上年增长9.44%。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03945万元,较上年下降7.62%;非税收入128538万元,较上年增长28.63%。
(2)上级补助收入35323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53011万元,返还性收入4349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728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26808万元。
(4)上年结转10798万元,主要是需跨年度执行的项目支出及上年度年终上级下达的专款。
(5)调入资金94283万元。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
2、全年支出总计717608万元。其中:
(1)2023年全县一般预算总支出595906万元,较上年增长12.1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434万元,较上年增长75.16%;国防支出402万元,较上年下降10.27%;公共安全支出17797万元,较上年增长34.33%;教育支出126688万元,较上年增长0.12%;科学技术支出2911万元,较上年增长6.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89万元,较上年下降46.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15万元,较上年增长21.88%;卫生健康支出33375万元,较上年下降28.37%;节能环保支出11058万元,较上年增长0.99%;城乡社区支出27981万元,较上年增长17.31%;农林水支出106275万元,较上年增长4.7%;交通运输支出8818万元,较上年增长8.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490万元,较上年增长17.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55万元,较上年下降25.80%;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下降1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660万元,较上年增长16.56%;住房保障支出22259万元,较上年增长45.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81万元,较上年增长56.9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86万元,较上年增长175.15%;其他支出1096万元,较上年下降66.27%;债务付息支出8012万元,较上年增长1.0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4万元,较上年下降40%。
(2)上解上级支出85499万元。其中:体制上解1462万元,专项上解支出84037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15913万元。
(4)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83万元。
(5)年终结转:2023年终结转10807万元,属结转下年的支出,主要是需跨年度执行的项目支出及年终上级下达的专款,2023年一般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全年收入总计256076万元。其中:
(1)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0418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5.12%,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9093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为2300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4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2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998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9884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3216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3216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3)上年结余4049万元。
(4)债务转贷收入115675万元。
(5)调入资金0万元。
2、全年支出总计256076万元。其中:
(1)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419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1.48%,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00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0万元;其他支出7367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345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8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6175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21351万元。
(4)调出资金60000万元。
(5)2023年底政府性基金收支累计结余26597万元。其中:当年收支结余26597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9724万元,支出完成69309万元,当年结余10415万元,滚存结余72199万元。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3334万元,同期基金支出完成23931万元,年末结余9403万元,累计结余68913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6390万元,同期基金支出完成45378万元,年末结余1012万元,累计结余3286万元。
本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为新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上划上级,不在本级审计范围。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调整数3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调整数0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收入39万元,总收入总计500万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500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核定我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74027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46624万元,专项债务493648万元。
2023年我县限额内债务情况:年初余额611431万元,当年新增142483万元,当年偿还本金37264万元,采用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0万元。年末余额716650万元(一般债务242505万元;专项债务474145万元),比年初净增加105219万元,增长率为17.21%。
二、2023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县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县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国库集中支付不及时。进贤县2023年国库集中实际支付日期比单位申请日期大于20天的数据共有2888条,超期支付金额共计5.03亿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十八)“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控制体系和集中校验机制,实行全流程电子支付,优化预算支出审核流程,全面提升资金支付效率”的规定。
2.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截至2024年3月底,进贤县共收到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01万元,结存301万元,其中结存在预算单位251万元,结存在财政部门50万元,执行率0。
上述做法不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35号)第三十三条“基层政府财政部门接到专项转移支付后,应当及时分解下达资金”的规定。县区财政局应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的规定。
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截至2024年3月底共拖欠各保险公司农业保险1113.06万元,其中拖欠2021年度农业保险270.65万元(均为县级补贴金额),拖欠2022年度农业保险842.41万元(均为县级补贴金额)。
上述做法不符合《江西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赣财金〔2022〕25号)第二十一条“市、县(区)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农业保险承保进度及签单情况,及时向承保机构拨付保费补贴资金,不得拖欠……原则上,市、县(区)财政部门在收到承保机构的保费补贴资金申请后,要在一个季度内完成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的规定。
4.预算指标存在混用现象,金额共计5.37万元。2023年度进贤县农业农村局在“其他支出”、“办公费”等预算指标中申请了12笔“招待费”,金额合计2.61万元,在“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指标中申请了3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合计1.43万元。2023年度进贤县第一中学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指标中申请了2笔“培训费”,金额合计1.33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据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据对账工作。决算各项数据应当以经核实的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会计数据为准,不得以估计数据替代,不得弄虚作假”的规定。
5.超预算列支培训费。2023年进贤县农业农村局超预算列支2笔培训费,金额合计0.96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的规定和第八条第二款“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的规定。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本次共抽查审计了县教体局、县科工信局、县红十字会3个单位的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县教体局:
1.购建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不够规范。
(1)截至2023年8月建设五人制社会足球场14个,总面积为30999平方米,金额 7,490,000元列入固定资产,实际为各社区建设球场的奖补资金,资产不属于教体局而教体局作了固定资产。
(2)2023年1月预付进贤县第一中学附属设施及第三中学运动场项目工程款6,000,000元,资金直接在“业务活动费”列支,未纳入“在建工程”管理。
2.购入可多次使用的大赛器材未进行资产登记。2023年9月购买自行车大赛器材509,597元,账面只做业务活动费支出处理,未进行资产登记。
3.工程结算不实,多计工程结算金额179,600.38元。
(1)2023年8月转账支付钟陵幼儿园提升改造款345,339.74元,没有决算单,发票上支付的税率为1% 但工程造价表计算的税率为9%,多支付工程款20,720.38元。
(2)2023年12月账面反映李渡综合楼建设工程单位工程要约报价汇总表税率9%,施工单位开具1,778,000元发票,其中:免税开票金额594,000元;税率1%的发票金额1,184,000元,多支付工程款106,680元。
(3)2023年12月支付梅庄中学2021年消除大班额建设项目款870,000元,工程造价表计算的税率9%,发票税率1%,多支付工程款52,200元。
4.未及时进行竣工结算。教育体育局2020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项目合同价1,960,000元于2021年12月完工并交付使用。教育科技体育局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合同价1,856,000元于2022年9月完工并交付使用。这两个项目至今未进行竣工结算。
5.账务处理不规范。
(1)2023年12月支付工程款496,000元,附发票1,778,000元,未付资金1,282,000元,未做往来款项处理。
(2)2023年12月支付项目质保金88,378.5元,用已支付的发票复印件报账支付,复印发票金额合计1,767,570元。该原始发票已在2022年1月报支,实际支付1,679,191.50元。
县科工信局:
1.部门预算部分项目执行率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进贤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反映:2023年年初支出预算1689.68万元,决算数为1387.82万元。其中:其他收入预算数为290万元,决算数45.9万元,预算执行率15.82%;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数385万元,决算数29.88万元,预算执行率7.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376.85万元,决算数155.28万元,预算执行率41.2%。
2.预算编制不够具体,部分项目超预算支出,相关突发性事件的支出费用未编入预算。进贤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反映:2023年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数810.7万元,决算数958.76万元,预算执行率118.26%。
3.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严格,涉工政策专项资金支出缺少拨付审批单或拨付审批单上无业务审核及证明人员签字,具体经办人为享受政策补助资金的相关企业人员,存在监管风险或业务和财务工作对接的漏洞。
(1)2023年2月转账支付2020年市涉工政策兑现资金61,400元,附件清单不全,无资金审批单,涉工政策发放情况表上无业务经办人或分管业务的领导签字,仅凭银行转账单入账;
(2)2023年2月转账支付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100,000元,资金拨付审批单上均没有业务经办人或分管业务的领导签字,各享受政策奖励资金的相关企业人员作为经办人直接到财务办理业务。
4.合同签订不严谨,要素不全且存在逻辑错误。进贤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1月10日与黄家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首页甲方基本情况未填写,租赁期限写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存在逻辑错误。
5.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截止2023年12月31日,进贤县科工信局其他应收款余额760,240.41元,未及时清理长期应收款项合计709,033.41元。自2021年初至今未发生变化有四笔应收款项,合计709,033.41元,其中:桂军林28,905元、李节胜314,138.41元、郭工农5,990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360,000元。经查阅相关会议纪要,针对长期应收账款未处理一事,也未在会议上讨论并组织清收清理。
县红十字会:
1.无预算安排支出10,200元。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支付劳务费10,200元,以上支出未在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年初预算安排中反映。
2.超预算安排支出25,678.88元。进贤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支付伙食补助费56,339元,预算安排伙食补助费40,000元,超预算支出伙食补助费16,339元;进贤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支付办公费17,339.88元,预算安排办公费8,000元,超预算支出办公费9,339.88元;以上超预算支出合计25,678.88元。
3.大额发票报账无附件7,300元。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支付劳务费4,500元,支付花卉盆栽款2,800元,以上费用合计7,300元,均无相关协议及附件。
4.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60,279.09元。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收到省红基会拨2023年58激励金18,614.88元,收到市红十字会拨21-22年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入库及保留项目经费4,532元,收到省红基会拨老农种牙特别激励费4,436.01元,收到市红十字会拨2023年民生实事AED项目点位工作人员培训经费16,000元,收到市红基会拨《红十字救在洪城》项目工作经费10,192.78元,收到省红基会拨爱拼助学计划限定工作经费6,503.42元,以上共收到60,279.09元,均在红十字会其他收入中核算,未按要求在往来或专项收入中核算。
(三)县科工信局2021-2023年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1.未按政策要求兑付到位资金合计7,249.43万元。截止到2024年5月23日未兑现项目资金总计7,249.43万元(其中:省级项目资金245万元(经费已下达县财政)、市级项目资金933.46万元(经费已下达县财政)、市级政策(市县各50%)--县级未配套资金4,838.42万元、市里出政策--资金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的有847.55万元、2023年县本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385万元。
2.企业申报材料把关不严,存在申报资料未加盖公章、书写和计算错误等问题。
(1)江西洪达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申报2020年度内陆运费奖励资金,进贤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未在企业运费补贴申请表上签字及签章,且企业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均无相关部门及资料提供单位的签章。
(2)江西益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在申报2020年度市涉工政策第106条奖励时,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将文件标准核定的“***我市工业企业全年采购无资产关联本地工业企业产品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按采购额500万元以上部分的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写成了“按采购额500元以上部分的5%给予奖励**”。
(3)南昌市金宇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在申报2020年度市涉工政策第106条奖励时,按文件要求计算,可申请奖励资金上限为1.83万元,但企业在申请表上申请资金为1.90万元,且通过了进贤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盖章确认。
3.部分企业申报2020年度新增用电量补贴时,申报材料缺少电力部门相关发票的佐证。江西鑫日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向进贤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申报2020年度新增用电量补贴资金12.72元。根据企业提供的补贴申报表反映2019年用电量为731.112万千瓦时,2020年用电量为858.264万千瓦时,经核查国家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进贤县供电分公司提供的发票,缺少2019年11、12月份及2020年3月份发票,根据企业提供的用电明细表反映,以上缺少发票的三个时间段用电量分别为48.924万千瓦时、61.956万千瓦时及54.18万千瓦时。
4.涉工政策专项资金支出缺少拨付审批单或拨付审批单上无业务审核及证明人员签字,具体经办人为享受政策补助资金的相关企业人员,存在监管风险或业务和财务工作对接的漏洞。
(1)2022年1月累计转账支付入统工业企业奖励资金214万元,资金拨付审批单上均没有业务经办人或分管业务的领导签字,各享受政策奖励资金的相关企业人员作为经办人直接到财务办理业务;
(2)2023年2月转账支付2020年市涉工政策兑现资金6.14万元,附件清单不全,无资金审批单,涉工政策发放情况表上业务经办人或分管业务的领导签字,仅凭银行转账单入账;
(3)2023年2月转账支付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10万元,资金拨付审批单上均没有业务经办人或分管业务的领导签字,各享受政策奖励资金的相关企业人员作为经办人直接到财务办理业务。
三、上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为全面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县审计局对202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制定了“审计整改清单”,在县人大财经委、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指导下,对4家单位的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督办,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督促跟踪力度,坚持不懈狠抓审计整改落实。截至2024年3月,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县本级预算执行的问题5个,4个部门(县委老干部局、县信访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预算执行审计及2022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共查出的问题22个,已整改22个,整改率 100%。
四、本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年度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县审计局按规定对有关部门、单位作出了处理。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和事项,提出了纠正和改进意见,并督促各被审计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推动问题整改销号。
五、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建立现代财政理念,促进财政绩效管理水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切实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中,提高预算执行率。合理统筹各类财政资源,未纳入预算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支出,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用好用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指标体系,落实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积极组织收入,注入库款保障活水。不断培值优质税源,优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质量和比重。加大转移支付及专项债券争取力度,积极盘活财政资金,加强对暂存暂付款清理,开源节流,提高库款流入量。
(三)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做到“治已病”“防未病”。一是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跟踪检查工作机制。二是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依据审计问题清单,落实整改销号,举一反三。三是对一些反复出现的顽固问题,要认真研究治本之策,消除政策落实中不衔接、不配套的矛盾。对审计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行为,要厘清责任,从严处理。
(四)对于部门预算执行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各被审计单位将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