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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5年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时间: 2025-05-12 16:20 来源: 进贤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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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办)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关于调整2025年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4)58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文件规定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0万元的不能享受壮大村集体经济政策,特调整相关乡镇村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及中央资金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进贤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2025年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进农字〔2025〕111号)文件精神,现将调整2025年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产业帮扶项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50399、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基础设施项目列“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0302、31005 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请你们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西省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指标的通知》(赣财扶财字〔2024〕43号)文件要求,做好资金项目的公示公告,督促项目实施,抓好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效益,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产业发展项目要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项目实施完工后请做好资产登记和项目后期管护。

投诉监督单位:进贤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791-85622263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邮箱地址:ncsjxxfpb@163.com

联系地址:进贤县人民政府三楼(328室)

附件:关于调整2025年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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