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居民朋友们,各乡镇(街道)、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经开区、有关驻县单位:
为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规范执法机关在查处土地、规划违法案件过程中对依法没收的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局拟以中共进贤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进贤县依法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处置办法》,现向你们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人:彭雅婷 电话:0791-85674625
电子邮箱:18707913170@163.com
附件:《进贤县依法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进贤县依法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处置暂行办法》意见的函.
进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