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1.单位名称:进贤县消防救援局
2.所属执法机构:进贤县消防救援局
3.执法人员名单:(附件1)
二、执法权限、依据、程序
1.执法权限:根据《进贤县消防救援局行政执法权力清单》(附件2),进贤县消防救援局承担相应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行政审批、行政检查、监督检查等工作。
2.执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西省消防条例》《南昌市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执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执法程序。
三、监督方式
1.举报电话:0791-85657119
2.邮编:331700
3.来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进贤大道633号
四、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部门:进贤县人民政府
2.行政诉讼部门: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或进贤县人民法院
附件:1.进贤县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公示
2.进贤县消防救援局行政执法权力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