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提高政策解读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政治可靠、领导倚重、责任心强、稳定性好、政策敏感度高”的标准选拔部门业务骨干担任政策解读专员。
第三条 按照“部门推荐、集中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奖优罚劣”的原则进行考评,确保政策解读专员制度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第四条 依托政务公开专区、便民服务中心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
第五条 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政策解读专员要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可通过案例讲解、数据呈现、一问一答等方式开展解读工作。
第六条 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政策解读专员可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漫画、场景演示、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第七条 政策解读专员要切实加强学习,梳理本地区最新政策文件,厘清各相关业务环节,以专业的能力为群众和企业解读政策。
第八条 政策解读应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解读材料应简洁明了、通俗易懂、详略得当、重点突出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 文港镇党政办公室要加强对政策解读专员的监督指导,对政策解读不力的情况予以督查,形成督查通报,确保政策解读专员解读工作顺利、持续开展。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