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动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决定在全镇开展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
二、行动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4月30日。
三、行动重点
(一)广泛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1、开展镇、村林长巡林行动。2、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风险隐患。3、加强林区重要设施隐患排查治理。
(二)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宣教行动。
1、多种方式宣传,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率。2、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周、宣传月”活动。3、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宣法活动。4、强化扑火安全教育和紧急避险技能专题培训。
(三)扎实推动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
1、强化巡防巡查,及时发现、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2、依法从严处罚违法违规用火行为。3、规范特殊用火。
(四)深入开展扑火安全专项行动。
1、强化扑火队伍建设。2、强化扑火能力培训。3、强化应急准备。4、强化扑火安全保障。
(五)严肃开展森林防灭火失职问责。
1、深入责任片区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2、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森林防火案件的侦破依法严惩肇事者。3、查明每起森林火灾原因、划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