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按照国务院《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销售、安装和使用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集中整治行动,从根本上杜绝非法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行为,进一步净化广电安全播出环境。
二、工作重点
集中整治行动抓好三个重点:一是以家电市场、家电维修服务部为重点,严查非法销售行为;二是以宾馆酒店、洗浴中心、娱乐场所等为重点,严查非法接收境外电视节目行为;三是以居民小区、农村住户等为重点,全面清查、拆除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
三、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督促、协调整治行动,开展检查、验收和考评。
文化站:执行相关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收集信息,宣传整治工作,联合相关部门查处非法安装、使用及接收境外节目的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查处非法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设备进入市场非法销售。
派出所:打击利用非法设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及违规接收境外节目的行为,处理执法受阻情况。
各村(社区):摸底排查辖区内非法安装使用情况,做好宣传教育,拆除非法设施。
四、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 月 20 日 - 2 月 28 日):了解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情况,明确治理重点。
清查治理阶段(3 月 1 日 - 4 月 30 日):分三步,先解决非法销售源头,再拆除酒店等场所的非法设施,最后建立合法用户档案,没收非法设施。
巩固提升阶段(4 月 30 日 - 5 月 31 日):开展 “回头看”,防止反弹,建立长效巡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