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政府
  •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公安局 / 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A22070-0801-2026-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5-01-10
    名  称: 进贤县公安局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进贤县公安局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进贤县公安局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总体情况

    2024年,进贤县公安局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大局、转变职能、健全机制、创新载体的思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的政务信息,推动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建立起行为规范、程序严密、依法实施的工作机制,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把质量关,确保政务信息录入规范及时。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严把公开内容、项目、时效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等现象的发生。坚持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咨询、便于监督的原则,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公众形象和社会凝聚力。

    (三)创新载体,拓展完善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创新载体,积极拓展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使群众不受地域等条件限制,及时、方便地获取各类政务信息。建立警务信息网络发布机制,通过“进贤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群众发布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涵盖防范提示和警察故事等形式多样的信息资源,做到了防范预警及时提醒,惠民举措及时告知,公安工作及时报道,在中央级媒体发布稿件20余条、省级媒体71条,进贤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发稿量为424条,总阅读量达147余万人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23

    行政强制

    210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思想认识仍有不足,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接到相关任务后将其视为软任务,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二是公开内容有短板,部分公开内容质量不高,表述模、笼统,缺乏实质性信息;三是公开形式较单一,主要依赖政府网站,对新媒体等新兴渠道利用不足,受众覆盖面不够广。

    下一步,将如下改进:一是强化思想教育,通过不同形式强调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和责任感;二是深化内容公开,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标准和范围,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政务信息,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和把关,确保信息准确、完整、真实;三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查询和获取的便捷性,加强政策性文件解读,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吸引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进贤县公安局2024年度全年中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