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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进贤县民和镇第四小学医务室的批复

时间: 2025-10-14 10:2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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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民和镇第四小学医务室:

贵单位提出的“进贤县民和镇第四小学医务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注销“进贤县民和镇第四小学医务室”。希望接此通知后,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县卫健委驻进贤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窗口,并停止原医务室一切执业活动。

进贤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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