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政府
  •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林业局 / 预算决算
    索引号: A00000--2023-002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3-02-17
    名  称: 进贤县林业局 2023年单位预算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进贤县林业局 2023年单位预算

    进贤县林业局 2023年单位预算

    字体:

    进贤县林业局 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管理国家、省、市、县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苗圃以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三)指导、协调、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造林绿化。

    (四)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地方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共有内设机构  6 个。编制人数 15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15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0 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0  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实有人数  8  人,其中:在职人数  8  人;离休人员  1  人;退休人员    27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  610.39  万元,较上年减少 2292.45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7.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98.21  万元;其他收入  123.2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094.24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额 610.3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292.45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510.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392.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18.4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5.0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4.55 万元,资本性支出 32.35 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  1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0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0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6.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7.67 万元;农林水支出  342.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82.6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8.2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0.76 万元,其他支出123.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976.71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218.4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80.99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5.0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0.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4.5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99.4 万元;资本性支出 32.3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9.65 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48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98.21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6.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0.3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2.7 万元;农林水支出  342.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65.1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8.2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0.76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487.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98.2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70.1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7.5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3.95  万元,资本性支出   5.45 万元;项目支出  1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0  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5.05万元,比上年增加0.73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32.3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2.3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专职护林员管护劳务报酬

    2)立项依据:《进贤县林长制“一长两员”监督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进贤县林业局

    4)实施方案:用于聘请专职护林员,进行森林防火巡查、破坏森林行为等违法行为上报

    5)实施周期:2023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建立健全巡护日常管护奖惩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林业资源安全。

    数量指标:聘请专职护林员人数大于等于70人

    质量指标:专职护林员履职成效考核达标率大于等于90%。

    时效指标:考核任务执行率大于等于95%

    成本指标:护林员管护支出(元/人)大于等于18000万元

    经济效益指标:林区民生状况是否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生态效益发挥是否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改良土壤减少水土流失效果是否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是否明显

    满意度指标:林区周边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1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   6 万元,比上年减  9  万元, 主要原因是费用预算安排上严格履行八项规定,严控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万元,比上年减  2  万元, 主要原因是费用预算安排上我局因检查验收业务事项增加,车辆费用相应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事业单位医疗:反映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林业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