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冠肺炎病人的个人隐私也应当受到保护。对于相关单位或个人泄露新冠肺炎病人个人隐私的行为,行政机关可以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疾病防控机构泄露新冠肺炎病人个人隐私有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