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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青岚大桥至金峰茶场县道升级改造工程开标延期说明

时间: 2021-09-23 16:01 来源: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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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延期说明

我单位负责招标的项目“进贤县青岚大桥至金峰茶场县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编号:赣2021360124010720)”,原定于2021年09月29日上午09点30分在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召开开标大会。现因代理公司在发布公告时,工作失误,未考虑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通工程招标模块,需要各潜在投标单位于报名截止时间,系统对已报名的投标单位进行子类别随机分配后方可下载清单文件,并制作清单投标文件。导致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较为接近,已报名的投标单位编制清单投标文件时间不足,现对本项目作相应的延期,以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清单文件并上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见附件),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开标大会延期至2021年10月08日上午09点30分召开,届时请所有投标人提前进行网上签到。

招标人:进贤县农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9月23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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