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操先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对乡镇所在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禁燃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城区的禁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回应市民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新期待,县禁燃办在根据市局禁燃办关于《为扩大禁燃区范围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经请示市禁燃办,提出如下建议:
一、目前全市县、区,还没有增加划定在离主城区较远的乡镇为禁燃区;
二、划定禁燃区应考虑周边环境,乡镇大多为村所包围,禁燃区域划分较为复杂;请乡镇政府划出合理的区域,报县政府统一划定;上报市禁燃办;
三、乡镇禁燃执法相对要弱,禁燃要求宣传、应急、公安、城管、宗教、环保、住建、街道等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才能形成长效机制;
四、禁燃必须取缔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目前乡镇存在较多的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如应急局取缔将涉及民生问题;
五、乡镇先期应大力开展禁燃宣传教育,让百姓的禁燃意识成为自觉,为下一步划定禁燃区打下基础。
进贤县公安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