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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进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3-04-28 10:56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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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朱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县城内共享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密切关注。接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提案答复交办会,并汇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沟通。为了给我们的民众提供低碳、环保、健康、绿色的出行方式,也有效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2020年至2022年,先后三家共享电动车企业进入了我县,共6000辆。共享电动车采取先进定位技术,主要分布在县城区内的主次干道上,小区内部路段无法进入。且随着部分市民不文明行为,共享电动车的违停乱象频频出现,既破坏了市容市貌,也影响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

我局根据职责,围绕治理工作方案,做了一下几个方面工作:为规范共享电动车停放秩序,畅通交通、提升街道市容市貌和城市形象,倡导群众文明出行,我局多措并举对共享电动车乱停放的乱象进行了规范和整治,现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约谈企业负责人。局长陈高明约谈了三家公司片区负责人,要求企业高度重视,端正态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陈正祥也先后2次约谈了三家公司的管理负责人,一是要求企业在管理上要多想办法,加大人、财、物投入,人工管理与科技手段结合起来,实行定岗、定点、定人管理制度。二是要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快处置速度,及时规范和调度车辆,及时处理损坏车辆,合理投放,确保主次干道、重点区域街面井然有序;三是要求企业与交警、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真正做到“共治、共管”。

二、广泛宣传教育。我局为引导市民自觉规范停放共享电动车,于去年9月组织三家企业共同开展“共享电动车有序停放,携手树立文明新风”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通过搭设宣传展板、发放《文明随我行车辆按规停》倡议书等多种方式引导市民文明停放共享电动车,共派发宣传单1500余份,群众反映良好。同时,我局还结合市开展的“五大整治”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街道电子信息屏、宣传栏、执法车辆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共享电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执法过程中,还采取了本位宣传,提高市民的知晓率,提升市民自觉规范停放共享电动车的文明素养。

三、正确疏导行为。我们利用日常巡查和查看“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等时机,正确引导、劝导和服务广大市民共享电动车依规停放在人行道划定的停车位内,做到有序停放、车头朝外、车身不超出停车位,不影响行人通行,让市民正确停放形成常态,提高市民的自觉性。

四、严格依法管理。一是突出重点。对人流量密集的超市、医院、公园、校园、修理等共享电动车店重点区域,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二是服务为上。对第一次违反的,进行温馨提示、说服教育,帮助停放到位;第二次违反的,再次口头警告教育;对于劝离无效的当事人,根据城市管理条令条例,证据先行保存车辆,由当事人到单位接受城市管理知识学习或罚款50元,并写下保证书。三是强化督查考核。由局督查大队牵头,每周对综合执法大队之间对共享电动车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连续排后的,进行全局通报,大队长进行表态发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三家企业严格落实合同条款,加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更加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同时,我们也加大教育、宣传和整治力度,对乱停乱放的违法当事人进行耐心教育,引导教育其摒弃出行陋习,树牢文明出行意识。将共享电动车管理纳入“门前三包”管理范畴,督促沿街单位、商户自行维护责任区域内车辆停放秩序。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不间断的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乱停放的车辆进行依法查处,巩固整治成果,实现长效化、常态化。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以后持续关注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以便我们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取得不断进步。

进贤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4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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