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前坊分散式风电项目征收土地,于2022年 4月21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赣土批字[2022]21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供电用地(风力发电)。
三、征地位置
土地座落:位于进贤县前坊镇英明村委会、桂花村委会、前坊村委会、和平村委会、高坊村委会,茅岗社区居委会。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征收进贤县前坊镇英明村委会、桂花村委会、前坊村委会、和平村委会、高坊村委会,茅岗社区居委会的土地。
五、征地面积
本次征地总面积21.63亩,其中园地3.618亩、林地17.715亩、农村道路0.297亩。
六、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洪府厅字[2020]72号)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2年 6月13日至2022年 6月 24日(告知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八、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土地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进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置的登记点办理补偿兑现手续。
九、补偿标准争议处理
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进贤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报省人民政府裁决。
特此公告。
登记单位:进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登记地点:进贤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91-85677088
进贤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