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乡振指〔2023〕84号)文件,提前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40万元。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进巩固衔接小组办〔2023〕55号)文件精神,现将衔接补助资金下达给你单位,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请你乡镇、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财扶〔2021〕2号)和《江西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赣财扶财字〔2021〕12号)文件要求,做好资金项目的公示公告,督促项目实施,抓好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效益,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产业发展项目要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项目实施完工后请做好资产登记和项目后期管护。
监督举报电话: 0791-85676771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附件:进贤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