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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配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 2024-02-19 09:47 来源: 进贤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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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洪财农指〔2024〕6号)文件,下达我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27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进巩固衔接小组办〔2024〕7号)文件精神,现将衔接补助资金下达给你单位,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的年集体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点,市县两级按每村15万元标准补助;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的年集体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市县两级按每村9万元标准补助。

项目下达后,请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财扶[2021] 2号)、《江西省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的实施意见》(赣扶移字[2018]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规范项目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将衔接资金项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推进速度与资金拨付符合省市相关要求,确保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真正惠及群众。

监督举报电话: 0791-85676771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附件:进贤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进贤县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进财字[2024]21号关于分配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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