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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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进贤县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时间:2024年4月8日 |
序号 |
法律文书文号 |
案由 |
处罚依据 |
被处罚对象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结果 |
法律文书日期 |
执法机关名称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进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05号 |
遮挡消火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胡某 |
/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2024年4月7日 |
进贤县消防救援大队 |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