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2020年2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卫人口发﹝2020﹞6号),2020年4月,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昌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20﹞47号),为达到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提高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本实施方案以构建多形式、广参与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为目标,旨在引导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符合婴幼儿家庭多样化需求的照护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家庭为主,机构补充。
(二)政策引领,普惠优先。
(三)安全健康,科学规范。
(四)属地管理,分类指导。
四、主要内容
(一)支持婴幼儿家庭照护,加强早期发展指导服务
(二)推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服务机构建设
(三)规范管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