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走进进贤>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5-14 10:57:00 字体:

建县之初,由南昌划归仁、崇礼、崇仁、真隐四乡及新建玉溪东、玉溪西二乡组成。北宋大观二年(1108年)将玉溪东、玉溪西归还新建,由南昌划钦风乡补之。乡下都,都下设图,进贤设538243图。元代实行社疃组织,元代以50家为社,全县分为379社。明代实行里社制,10户为1甲,110户为1里。据明嘉靖《进贤县志》载,本县为165里。清沿明制,农村设里,110户为1里;据清同治《进贤县志》载,本县农村编为198里,城市设坊厢,县城为13坊厢。民国初,本县亦沿清制,设里社。民国18年(公元1929年)为区、乡(镇)、闾、邻四级自治组织。民国26年(公元1937年)7月,行政保甲制,10户为甲,10甲为保,5保至12保为1联保。本县划为4区,15联保,315保。民国27年(公元1938年)将联保处改为乡镇公所,到民国38年(公元1949年)4月止,全县分5区,26乡,293保,3473甲。1950年全县划为五个区,辖27个乡镇。19525月,划全县为10个区,125个乡,1个镇(即民和镇)由县直辖。1958年下半年,全县废区、乡建制,成立人民公社,下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全县共分19个公社(场)。1966年,人民公社(场)调整为22个,共计296个生产大队,3350个生产队。196936日,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将临川县的李渡、温圳、前途、文港、长山等5个公社划归进贤管辖。1973年,全县划分为27个公社(场),279个生产大队。19849月,根据中央体制改革的精神,本县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人民政府。1985年,全县分为27个乡(镇),12个街道居民委员会,286个村民委员会。后多次撤乡建镇、多次调整,2000年全县下辖10镇、17乡、23个居委会、302个村民委员会、2285个自然村。2011年辖民和、文港、李渡、温圳、梅庄、罗溪、前坊、架桥、张公9个镇;三里、二塘、钟陵、南台、池溪、三阳集、七里、下埠集、衙前、白圩、长山晏、泉岭12个乡。

人口2020年,全县人口73.0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8.55万人。人口出生率15.47‰,自增率8.89‰。辖9个镇、12个乡、264个村民委员会、40个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