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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县属公立医院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时间: 2024-04-12 15:24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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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进贤县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进贤县2023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意见》,为做好2023年度县属公立医院综合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及分类

全县33所县属公立医院,根据医院类型分为三类(见附件1)。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直医疗机构:县皮肤病医院、县新区医院、县康复医院;乡镇卫生院:27家乡镇卫生院。

二、考核内容

县属公立医院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成效、加强党的建设成效、满意度评价三部分。

1.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成效设置社会效益、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4个一级指标。

2.加强党的建设成效设置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法治建设5个一级指标。

3.满意度评价围绕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医疗成效、提升社会声誉等方面设计调查问卷,向医院门诊患者、出院患者和员工等医院服务对象,及县委卫健工委领导班子进行满意度评价。

具体指标及权重设置见附件2、附件3。

三、考核方法

县属公立医院综合考核实行分类考核,以一个自然年度为周期,除特殊要求外,所有考核内容及数据以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准。

(一)日常监测。各考核指标责任单位对县属医院各项指标建立动态监督、检查、分析机制,利用统计、财务以及卫生健康行业等相关业务信息平台数据,完善平时数据监测台账,根据工作需要,对具体指标推进未达进度要求或日常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或督办。

(二)自查自评。组织县属公立医院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上报自评报告等资料。

(三)资料审核。成立综合考核组,对县属医院上报的自查自评情况和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审核。

四、计分方法

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成效、加强党的建设成效、满意度评价均实行百分制,其中,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成效作为计分主体,加强党的建设成效和满意度评价作为乘数系数,采用“乘数计分法”计算。

(一)指标计分

各考核责任部门按照指标说明和计分细则(由考核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另行印发),在被考核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平时监测,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计分。定性指标可采取“格次赋分法”,分为“A、B、C、D"四个格次,先定格次、再赋分值。考核计分时,适当拉开分差,注意区分度。

(二)总分计算

1.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成效得分=∑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成效指标得分;

2.加强党的建设成效得分=∑加强党的建设成效指标得分×80%+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得分×20%;

3.满意度评价得分=∑满意度评价指标得分;

县属公立医院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成效得分×[(加强党的建设成效得分×85%+满意度评价得分×15%)÷80]。

五、等次评定

县属公立医院考核等次依据综合考核得分排序确定,分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4个等次。每类考核对象第一等次不超过该类医院总数的45%。按照下列条件评定:

1.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在所属类别排序靠前,超额或者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成效明显,满意度评价高,可评定为第一等次。

2.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在所属类别排序相对靠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成效比较明显,满意度评价较高,可评定为第二等次。

3.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在所属类别排序相对靠后,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成效不明显,满意度评价较低,应评定为第三等次。

4.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在所属类别排序靠后,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成效差,满意度评价低,应评定为第四等次。

六、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

县属公立医院综合考核在县委综合考核办统筹下,由县委卫健工委牵头实施。

1.各考核责任单位于2024年1月中旬前,将考核评分结果报送考核牵头部门。

2.考核牵头部门于2024年1月底前,将县属公立医院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成效、加强党的建设成效、满意度评价得分报送县委综合考核办。

3.有关“一票否决”事项由相关责任单位于2024年1月底前报送县委综合考核办。

七、结果运用

县属公立医院综合考核结果作为核定公立医院年度绩效工资、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八、有关要求

各考核责任单位应当履职尽责,因考核责任单位履职缺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考核工作人员应当严守考核工作纪律,执行考核工作相关规定和程序,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情况;徇私舞弊或者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被考核对象应当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情况,对在考核工作中存在搞形式、走过场、歪曲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附件: 1.2023年度县属公立医院综合考核对象分类名单

2.2023年度县属公立医院综合考核指标

3.2023年度县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成效加减分项指标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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